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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南建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3-16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南建筑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03.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79.70%,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

1、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建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借款26,000万元,用于偿还存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6,000万元。

2、为西安源恩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西安源恩”)提供担保事宜

2020年公司持股40%的西安源恩向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陵支行借款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为上海中南锦时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222)。目前有关借款余额27,200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18个月,增加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抵押其土地使用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中南嘉丰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西安正琮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他担保条件不变,担保期限相应延长。

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2年10月31日和1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有关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本次为中南建筑融资担保为置换前期等额借款担保,为西安源恩担保为延长原有担保期限,已担保金额不变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注册地点:海门市常乐镇

法定代表人:陆建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80万元

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筑设备租赁、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因业务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西安源恩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7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法定代表人:龚正连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劳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中南建筑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6,000万元。

(2)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3)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2、为西安源恩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主要内容:西安南兴置业有限公司抵押其土地使用权,西安中南嘉丰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西安正琮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7,200万元。

(2)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期限: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相关公司的业务需要。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03.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79.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69.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8.35%;涉及诉讼的担保余额55.67亿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