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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3-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17,296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96,816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20,48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6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9)。

(3)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9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1)。

(4)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注:①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②上表不含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出资并归属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864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0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2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7,296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相关限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4,089,320股增加至54,206,616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99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止2023年11月6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12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4,229,693.76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7,296.00元,增加资本公积4,112,397.76元。

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3,212.96元,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54,206,61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296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