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100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于2023年11月1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18%。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战略规划的认同。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6.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二、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5)。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公司副董事长胡坤裔先生、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