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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3-062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公司监事会全体五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中远海控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杨世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世成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中远海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3-060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数额。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炜先生现场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黄小文先生和独立董事吴大卫先生因另有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肖俊光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相关津贴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标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购买责任险及相关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5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满、郭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中远海控 股票代码:601919 公告编号:2023-06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董事审阅。公司董事会全体九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书面通讯方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批准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1)同意万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陈扬帆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远海控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陈扬帆(主席)、张炜(委员)、马时亨(委员);

(2)风险控制委员会:杨志坚(主席)、陶卫东(委员)、余德(委员);

(3)审核委员会:马时亨(主席)、沈抖(委员)、奚治月(委员);

(4)薪酬委员会:奚治月(主席)、马时亨(委员)、沈抖(委员);

(5)提名委员会:沈抖(主席)、杨志坚(委员)、马时亨(委员)。

3、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中远海控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续聘杨志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续聘张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续聘叶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续聘陈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续聘于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续聘郑琦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续聘肖俊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同意续聘肖俊光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同意续聘钱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同意续聘吴宇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同意续聘戈和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2023年11月16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步挂网披露的《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持有公司A股、H股及A股股票期权情况,详见《中远海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除其各自简历已披露的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杨志坚董事总经理、张炜董事副总经理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持有公司A股、H股股票及A股股票期权情况,详见《中远海控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与股东情况”。

4、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中远海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手册〉及制定〈中远海控合规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24年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