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事宜获镇江市国资委同意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4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事宜获镇江市国资委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披露的《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3-005)、《江苏索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3-009) 以及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江苏索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23-024)。
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
由于公司连续聘任天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10年,为保持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根据上述关于过渡期安排的规定,公司近日向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请示。
2023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复函》,内容如下:
一、鉴于江苏索普续聘天衡所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且天衡所已为江苏索普开展了会计报表预审等相关工作,为统筹安排做好新旧政策规定的衔接工作,同意江苏索普继续聘请天衡所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请江苏索普自2024年起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继续由天衡所担任。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3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jssopo@sopo.com.cn。公司将会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届时公司将就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业绩等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5:00-16: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胡宗贵先生、总经理陈志林先生、独立董事吴君民先生、财务总监崔坤族女士、董事会秘书范国林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11月23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ssopo@sopo.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婷婷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联系传真:0511-88995648
联系邮箱:jssopo@sopo.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或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查看本次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