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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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陈堃先生、陈春伶女士、徐西华女士、刘圻先生、陆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董事陈昭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叶雪飞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钱龙宝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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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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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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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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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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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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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文影、裴旭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1月10日以专人送出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1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玉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玉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陈玉珍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名单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郭春然、邱振伟、陈玉珍 ,其中郭春然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邱振伟、徐伟、陈芳德 ,其中邱振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伟、郭春然、陈芳德,其中徐伟为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委员:陈玉珍、陈芳德、郭春然,其中陈玉珍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人选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陈芳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陈芳德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续聘陈志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陈志贤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同意续聘伍晓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伍晓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钱龙宝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倪风云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稽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叶雪飞女士为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简历
1、钱龙宝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化工学院,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安庆帝伯格茨活塞环有限公司、无锡蓝新科技有限公司,曾任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康准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总管理处副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4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龙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钱龙宝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倪风云女士,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公司总裁室法务专员、稽核审计部专员等职,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工会主席。2017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风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倪风云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1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冯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冯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冯利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森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