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仝小飞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设备等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确定建设工程总承包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80,42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于2023年3月22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其中,杨敏放弃其持有的36,262,44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放弃其持有的29,768,14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议案一和议案二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剑峰、童智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