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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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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29,259,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80,925,76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5.32%,占公司总股本的13.68%。

万通控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24,510,53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94.11%,占公司总股本的40.1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接到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将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为非合并口径。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4)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没有发行过债券。

(5)控股股东应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交易金额508,695.26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票质押业务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