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3-03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瑞永先生、侯秋燕先生、蔡志伟先生、徐楠女士、张瑞祥先生(以下简称“减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7,5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1,364,232,790股,下同)的0.0350%。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详见“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减持主体拟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0,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7%(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减持主体于2023年11月20日向本公司发送《关于减持青岛啤酒股票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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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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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主体未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主体未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