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9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担保人民币4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已实际为禾望科技提供担保人民币89,306.25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9%,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59,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04%。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35,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02%,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197,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90%。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限额30,000万元整,用于办理贷款、汇票承兑及国内信用证业务,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每笔业务合同订立之日起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在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与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债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5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129,306.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38,0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禾望科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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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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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亿元整。
(二)公司与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相关业务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对外承付、履行担保义务、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7,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9%,其中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59,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04%。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35,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8%,已签署担保协议的金额为247,91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2.53%;对参股公司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担保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