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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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3-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债券代码:185248 债券简称:22建发01

债券代码:185678 债券简称:22建发Y1

债券代码:185791 债券简称:22建发Y2

债券代码:185929 债券简称:22建发Y3

债券代码:137601 债券简称:22建发Y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014,54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014,54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

2023年11月14日,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0月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出具的《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建发[2020]284号),建发集团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8.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并于2021年8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

12.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2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并于2022年5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

16.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9.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3.2023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4.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解锁情况

二、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

2020年激励计划登记完成之日为2020年11月26日,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5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2020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265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14,544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0%,具体如下:

注:上述解除限售情况不包含1名已退休激励对象尚未进行回购注销10.0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2020年激励计划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35.20万股,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公司已于2022年向8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57.76万股;2023年向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20.6092万股。综上,剩余26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2,731.68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27日。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014,544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规定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新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