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认为公司收购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后,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拟并表动装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1,000万元。本次调整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王晓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认为动装公司在交割完成前获批的国家拨付资金共计59,586.71万元,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该委托贷款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实施导致,是出于动装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王晓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拟定了《2022年度ESG报告》,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监管层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所做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ESG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72)。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后,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拟并表动装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1,000万元。本次调整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本议案,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认为动装公司在交割完成前获批的国家拨付资金共计59,586.71万元,通过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该委托贷款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实施导致,是出于动装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
本议案,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拟定了《2022年度ESG报告》,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监管层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所做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ESG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王晓辉先生及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700万元,其中预计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4,700万元,与建龙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4,000万元。
现因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股份”)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拟并表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增加其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次交易交割后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1,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700万元。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上述表格中年初至今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不含交割前动装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安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6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机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哈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183,985万元,净资产2,045,393万元;2022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869,193万元,净利润46,076万元。
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下属公司指哈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哈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哈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述新增关联交易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的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誉等信息,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按期履行相关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因本次交易所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销售产品和日常经营性租赁,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或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原则均已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不偏离第三方价格/评估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通习惯做法或公认规则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动装公司已与所涉方签署相关业务协议/租赁协议等具体合同,对应协议价款、履行期限已作出明确约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动装公司与所涉关联方在本次交易前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拟并表子公司动装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实施导致,是出于动装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综上,我们一致表示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王晓辉先生及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股份”)持有的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动装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前,动装公司因“核主泵机组制造基地能力完善技术改造项目”、“核电反应堆冷却剂泵组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等项目获批国家拨付资金(以下简称“国拨资金”)共计59,586.71万元,截至目前已到位58,616.71万元。由于暂无对动装公司增资计划,哈电集团、哈电股份委托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动装公司发放贷款,约定上述资金用于“专项财政资金”。具体拨付情况如下:
2017年至2022年,哈电股份、动装公司、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先后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及《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哈电股份委托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动装公司发放14,000.00万元贷款。2022 年 12 月,交易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约定该项委托贷款展期至2023年12月28日,贷款利率按照展期日前一日的1年期LPR减36.5bp确定,即固定利率3.285%/年。
2019年至2023年,哈电集团、动装公司、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先后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及《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哈电集团委托具备资质的关联方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动装公司发放合计44,616.71万元贷款,其中1,55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至2023年12月29日,43,066.71万元委托贷款展期至2024年3月7日,贷款利率按照展期日前一日的1年期LPR减36.5bp确定,即固定利率3.285%/年。
另外,动装公司已获批但尚未到位的国拨资金为970万元,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哈电集团将在资金到位后,继续委托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动装公司发放贷款,贷款利率将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为参考,公司将在相关方签署具体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股份系哈电集团所控制的子公司,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哈电集团所间接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拟并表的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上述委托贷款将构成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安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6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机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哈电集团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资产总额7,652,092万元,净资产2,048,792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89,605万元,净利润30,10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哈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哈电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哈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安
注册资本:170,652.3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06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火力、水力、核能电站工程总承包、设备总成套、工程劳务、制造、销售动力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压力容器及机械电器设备、电站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从事中介服务、原材料、配套件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物资供销业;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从事进出口业务;按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港口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哈电股份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6月30日,哈电股份资产总额6,933,137万元,净资产1,152,521万元;2023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357,086万元,净利润8,489万元。
关联关系:哈电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哈电集团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哈电股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哈电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7号
法定代表人:许瑛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圆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878,009.15 万元,净资产243,049.40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2,658万元,净利润8,103.17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预计截至本次交易交割日,动装公司委托贷款交易总额为58,616.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列委托贷款未提供任何担保:
■
上述委托贷款利率均为按照展期日前一日的1年期LPR减36.5bp确定,即固定利率3.285%/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系交易双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动装公司与关联方已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及《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合计:58,616.71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如上所示,以具体协议为准,后续展期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履行审批程序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3.285%/年
4.委托贷款均通过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发放
5.合同生效条件:自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的规定,中央企业通过子企业实施资本预算支持事项,采取向实施主体子企业增资方式使用资本预算资金的,应当及时落实国有资本权益。涉及股权多元化子企业暂无增资计划的,可列作委托贷款,在具备条件时及时转为增资。
按照前述规定,上述委托贷款所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最终需要以注资方式使用。考虑预算资金应尽快投入使用,以发挥预算资金效益,采用先委托贷款、后择机注资的方式,由哈电集团及其子公司哈电股份将国拨资金通过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子公司动装公司发放委托贷款。若时机成熟,各方将终止委托贷款协议,在保证公司对动装公司控股的前提下,履行注资程序。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实施导致,是出于子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此次交易将保障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1,843.67万元(含收购动装公司合同款及上述委托贷款)。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委托贷款为拟并表子公司动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 公司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为动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综上,我们一致表示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实施导致,是出于动装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综上,我们一致表示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为动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核关联交易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综上,我们一致表示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惠江 蔡 昌 金惟伟
2023年11月20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拟并表子公司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委托贷款为拟并表子公司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董惠江 蔡 昌 金惟伟
2023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公司以现场、网络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12月6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2月6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1号楼52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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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其中提案1、2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8:30一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佳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2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0 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一一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B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6个月。近日,公司将该笔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赎回,赎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32.58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合计20,332.58万元,已划至公司指定结算账户中。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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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兴业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