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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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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5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对《公司章程》条款编号及文字、标点符号进行了优化调整,不构成实质性修订,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7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沈杨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杨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沈杨女士仍在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监职位。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沈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沈杨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二、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的推荐及资格审查合格,选举曹永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永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曹永宏先生简历

曹永宏,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职称,上海交通大学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EMBA。历任上海亚振家具厂厂长助理,江苏亚振生产总监、亚振定制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3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4:00-16:00在公司如东属地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1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以上1-10项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4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13: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及《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亚振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6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河西博物馆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

至2023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

电话:0513-84296002

传真:0513-84295688

联系人:田伟豪

邮箱:business@az.co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