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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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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5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59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迎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60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7日

至2023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7日,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90号,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银超、吴正炜

联系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传真:0512-62397972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3-058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