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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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东海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202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7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东海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投资意向书所载的投资项目及其相关事项,系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仅为双方基于开展合作而签署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待项目条件具备时,双方将协商签署具体项目投资协议。

●本投资意向书约定投资的具体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项目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

●本投资意向书预计投资总额为10.3亿元人民币,项目初步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厂房,购买机械设备,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

●本投资意向书签署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投资意向书签订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太平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作方”)于近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在合作方行政区划内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电子级石英材料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合作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东海县人民政府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投资意向书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合作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具体投资事项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项目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方可生效。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连云港太平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拟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建设“年产3000吨电子级石英材料”项目事宜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电子级石英材料加工项目

2、投资概况:项目总投资为10.3亿,项目初步内容包括:新建、改造厂房,购买机械设备。

(二)项目选址

乙方现有厂区西北地块(约60亩)。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生产、经营。

2、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项目总投资的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强度、税收指标等实施全程监管与审核,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开工、投产。

3、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协调兑现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4、应依法对乙方项目提供支持,并积极协助乙方依法办理下列事项:

(1)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注册登记、立项、消防、环保、安评等相关报批文件,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2)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3)协助乙方完成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4)根据乙方生产用电需求,甲方协调供电公司保障项目用电需求。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由乙方或者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生产场所内从事违法、违规经营。

2、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投产周期、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规划方案,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投产。

3、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款均由甲方所属税务部门征收。

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项目投产后积极申报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5、乙方或乙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享有法律赋予的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6、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甲方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乙方项目建设前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负责在项目建设中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7、乙方承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所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相应条件的当地人员,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五)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为甲乙双方就连云港太平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电子级石英材料加工项目的初步合作意向,具体投资事宜以甲乙方未来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在项目落地条件具备时,甲乙双方根据本意向书的约定签署正式的协议,并就各项权利义务作出详细约定;

2、本意向书项下的投资项目在正式投资时需要经乙方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待决策程序通过后再由双方签署正式协议。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投资意向书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如后续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增量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投资意向书仅为双方的意向性合作文件,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且本投资意向书可能涉及项目分期实施,对公司2023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一)本投资意向书为合作意向协议,是双方签订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之基础,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本投资意向书前提下以双方签署的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为准。该项目投资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项目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方可实施。

(二)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电子级石英材料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拟投资总额10.3亿元,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股权融资等,具体融资方式的确定、最终能否足额筹集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不能按计划筹措资金,则存在项目延期、中断、终止等风险。

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