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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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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202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3年11月27日开始重新计算。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23年11月23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国投瑞银顺熙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如该日为开放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如该日为开放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3年11月27日开始重新计算。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23年11月23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本次分红红利再投资份额确认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如在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申请赎回且持有时间少于7日的红利再投资份额将收取1.5%的赎回费。

(6)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3年11月23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个基金账户每一开放日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

(2)本基金取消或调整2023年11月23日起的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关于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2023年11月21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