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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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富祥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赎回
业务的公告

202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年的年度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一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视作与原份额相同。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2 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5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投业务已于2022年7月6日开放,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已于2023年4月7日开放,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投业务已于2022年11月28日开放。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富祥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南方富祥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南方富祥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不含对日)。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红利再投资份额的登记日期与原认申购份额的登记日期一致。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中证电池主题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A,基金代码:018926;基金简称:南方中证电池主题指数发起C,基金代码:018927)的销售机构。

从2023年11月22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安信证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2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产业升级/产业升级ETF,申购赎回简称:产业升级,基金代码:510160)、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380ETF/上证380ETF,申购赎回简称:380ETF,基金代码:51029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建设

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将自2023年11月2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3年11月2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中国建设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二、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

中国建设银行网址:www.ccb.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三、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航证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中航证券将自2023年11月2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3年11月2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航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中航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中航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中航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航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航证券客服电话:95335

中航证券网址:http://www.avicsec.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南方中债0-2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恢复大额申购和

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1月22日起取消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对非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