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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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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3-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89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岳昕、董事向京均委托董事边雨辰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考核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8,5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35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638,41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727,00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26,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50,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176,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向京、边雨辰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由于90名激励对象中9人离职,所涉及的共计88,5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另由于激励对象中35人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将对其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中未行权部分进行注销,共计638,412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81名对象中可行权人数为59名(其余22名本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数为零,未达到行权条件),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77,358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向京、边雨辰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由于35名激励对象中5人离职,所涉及的共计126,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另由于激励对象中9人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将对其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中未行权部分进行注销,共计50,700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30名对象中可行权人数为27名(其余3名本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数为零,未达到行权条件),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0,3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考核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50,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122,8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272,8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由于35名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所涉及的共计150,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另由于激励对象中12人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将对其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中未行权部分进行注销,共计122,800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33名激励对象中可行权人数为32名(其余1名本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数为零,未达到行权条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2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向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期限1年,授信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22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8,5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35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638,41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26,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50,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以上共计903,70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关联监事胡亮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由于首次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8,5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35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638,41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同意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977,358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由于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26,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50,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同意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360,3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关联监事胡亮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50,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122,8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272,8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2022年激励计划》中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50,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122,8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同意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1,597,2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9.72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3.15元/份;

2、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2022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5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9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3年11月8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综上,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由于本次行权前,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另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按其绩效级别,相应将其当年可行权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注销。

因此,本激励计划33名激励对象中可行权人数为32名(其余一人本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数为零,未达到行权条件),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200份。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元隆JLC3

3、期权代码:037314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32人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597,200份

6、本次期权行权价格:13.15元/份

7、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40%,分别向下取整数。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①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⑤截至公告日前6个月,没有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⑥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专户。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激励对象因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⑦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5元人民币/份。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时,行权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11,158.54万元。

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5元/份。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597,20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97,2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9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97.7358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3.87元/份;

2、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1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截止2020年11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5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137人。

7、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4.3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54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行权标 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未行 权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4,161,091份由公司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 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8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04元/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11月26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等待期于2023年11月25日届满。

2、第三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综上,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元隆JLC1

3、期权代码:037891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59人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977,358份

6、本次期权行权价格:23.87元/份

7、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各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30%,分别向下取整数。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3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①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⑤截至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饶秀丽分别于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7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175%。其余董事、高管没有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⑥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专户。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激励对象因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⑦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09元人民币/份。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时,行权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1,414,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7,970.91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2年3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60元(含税),合计派发8,034.15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11,158.54万元。

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87元/份。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977,358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7,358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独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真实、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3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6.03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7.04元/份;

2、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1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截止2020年11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5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137人。

7、2021年11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5日。截止2021年11月2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5日,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4.3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54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8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04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等待期届满说明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方可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可对获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5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需满足的行权条件

综上,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元隆JLC2

3、期权代码:037191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27人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60,300份

6、本次期权行权价格:17.04元/份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30%,分别向下取整数。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8、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①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⑤截至公告日前6个月,没有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⑥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专户。激励对象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激励对象因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⑦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90元人民币/份。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时,行权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8,034.15万元。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11,158.54万元。

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04元/份。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60,30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60,30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事宜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独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真实、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4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隆雅图”)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1月1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截止2020年11月2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5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137人。

7、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4.3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54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行权标 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票期权未行 权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4,161,091份由公司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 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3.87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7.04元/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3.15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考核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8,5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26,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年对在职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标准系数分别为1、0.9、0.8、0。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比例=标准系数×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在本年度考核期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5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638,41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50,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689,11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903,702 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405%。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88,5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35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638,41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126,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9名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50,7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以上共计903,702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独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真实、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9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隆雅图”)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2022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5)。

4、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3.15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注销共计272,800份股票期权,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由于35名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所涉及的共计150,00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另由于激励对象中12人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将对其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中未行权部分进行注销,共计122,800份。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272,800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122%。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