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11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3-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前述共同交易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包括: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等。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外管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基金组合情况等因素,设定单日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份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等情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须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组合情况等因素,设定单日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等情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二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申购、赎回应遵守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2)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增加新的销售币种,具体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6)基金的申购、赎回对价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的代理买卖原则确定,与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

7)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8)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申购赎回清单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如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简称 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若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清算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通过登记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赎回现金替代款将自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10个开放日内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存在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以及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在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如遇中国证监会或外管局相关规定有变更、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规则有变更、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市场及外汇市场休市或暂停交易、登记公司系统故障、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时,赎回现金替代款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1日内计算,并在T+2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富国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ETF”,扩位简称“油气ETF,交易代码:513350)将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3年11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备案。自同日起林志松先生不再兼任首席信息官。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发售对象和申购限制

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7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发售对象和/或申购限制,并相应修改该等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发起式基金

上述基金拟将发售对象和申购限制调整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及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非发起式基金

上述基金拟将申购限制调整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一)富国安泰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富国安利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富国安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四)富国安慧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富国稳健添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富国安恒6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七)富国安瑞3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重要提示

1、对于上述基金发售对象和/或申购限制的调整,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对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

3、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上述基金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其他相关内容将相应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活动基本情况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富国首创水务REIT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拟参加沪市能源环保REITs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16:00前通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邮箱IR_REIT@fullgoal.com.cn进行提问。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说明会内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以视频+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文字互动

五、参加人员

基金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外部管理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

六、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16:00前通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邮箱IR_REIT@fullgoal.com.cn进行提问。

七、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关于富国祥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1月23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自2023年11月23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申购、转换转入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23年11月27日起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

富国祥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3年11月24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