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5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7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60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76%的联营企业(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为支持该公司项目建设,三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该公司提供借款,其中:中储股份提供股东借款438,037,691.20元。经研究,拟对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临2023-061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现行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3-062号)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章程》修订了董事会职权相关条款,拟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第二十项进行同步修订。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做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第一、二、四、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上午9:3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63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6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箐竹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2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减少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为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对公司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招标程序,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允许,信永中和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2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7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6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展期金额:4.38亿元
展期期限:一年
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 本次借款展期已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恒丰”)为本公司持股76%的联营企业(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目前,三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中储恒丰提供借款,其中:中储股份提供借款4.38亿元,该笔借款即将到期。
为了支持中储恒丰项目的正常运转,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一年,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05K8GP90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靳春
5、注册资本:14,286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7、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建新路27号第二层房屋204室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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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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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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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储恒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天津正荣荣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浩珑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9日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解放北路津湾广场金谷大厦30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润置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凌晓洁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0日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993(商务区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两位股东与中储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按持股比例为中储恒丰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天津中储恒丰置业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为保证项目公司正常运营,甲方同意将未到期的借款进行展期,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1.2 截至2023年11月22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38,037,691.20元(肆亿叁仟捌佰零叁万柒仟陆佰玖拾壹元贰角),现双方同意对此部分借款进行展期。
1.3 借款期限:1年。
(二)借款利率和计息
2.1借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国家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2.2利息计提与支付
双方约定当期利息按季度提取,每季度末月的第20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违约责任
3.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均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甲方可提前收回借款,直接从乙方内部结算账户划扣借款本息或责令乙方限期归还本息、降低乙方内部信用等级,并从违约日开始以实际借款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伍违约金直至违约事由得到纠正、双方达成新的借款协议或本协议依约履行完毕。
3.3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特别授权甲方财务部可直接从内部结算账户划扣该笔借款本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中储恒丰三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有息借款。公司将加强对借款的使用监管并密切关注项目销售情况,确保其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根据《资金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如中储恒丰违反约定义务,公司可提前收回借款,直接从其内部结算账户划扣借款本息或责令中储恒丰限期归还本息、降低中储恒丰内部信用等级,并从违约日开始以实际借款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伍违约金直至违约事由得到纠正、双方达成新的借款协议或本协议依约履行完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有利于中储恒丰维持项目正常运转,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借款展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9.7亿元(含本次展期的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62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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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
至2023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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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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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7日(上午 9:30一一下午 4:00)
联 系 人:贾程钧
联系电话:010-52698399
邮 箱:zhengquanbu@cmstd.com.cn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
邮 编:100073
(二)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