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9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及《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股东大会资料。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的有关要求,同时加强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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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