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接受调研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3390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接受调研有关事项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1月1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接受特定对象调研活动中,有投资者向公司提问是否为华为汽车产业链内企业、公司电子后视镜产品能否在公交车上进行后装,公司此前在公告文件中未提及过相关事项,鉴于相关事项为近期市场关注的热点概念,现特补充说明:公司不存在向华为汽车链内企业提供产品的情况,且目前不涉及相关合作或意向合作;公司电子后视镜产品目前没有在公交车上后装。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调研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3365号)(以下简称“《工作函》”),要求公司就11月1日接受四十余家特定对象调研相关信息进一步说明。公司对《工作函》所提到问题认真进行核查,现作回复及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接受特定对象调研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请公司自查除了上述调研记录发布的内容外,是否还向相关投资者提及其他事项或信息,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相关交流内容是否超出已公开披露信息的范围,是否存在夸大、误导,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在上述调研过程中,除已披露的调研记录中的问题以外,公司还就调研机构提出的以下问题进行了回复:
1、就“公司实控人近期是否有减持计划”、“前十大股东中有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UBS AG等机构,相关机构股东是否有到公司调研过”、“公司是否是华为汽车产业链内的企业”的提问,公司予以了否定回复,即公司实控人目前无减持计划、相关机构未到公司调研过、公司目前未向华为汽车产业链内企业提供产品,目前没有相关合作或意向合作。
2、就“公司股权激励的考核标准和授予价格”的提问,公司基于已披露信息回复:公司在2023年9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该公告中详细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标准和授予价格,主要内容如下: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为5.5元/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其中,“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为80分及以上。
3、就“为客户提供系统平台是否有形成收入,具体体现在公司哪个商品类型中?公司车载电气产品具体包括哪些产品?”的提问,公司回复: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智慧交通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系统平台即软件部分的相关收入金额极小,且未做单独列示,仅作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的一个小类统计。公司车载电气产品分为:车载智能系统、车载部件、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四大系列产品。
4、就“公司电子后视镜产品能否在公交车上进行后装?”的提问,公司回复:公司电子后视镜产品目前没有在公交车上后装。
5、就“公司产品配置到客车上的话,单车可以配置产品金额是多少?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系统平台,是否会产生维护收入等?”的提问,公司回复:公司此前定期报告中均有披露,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多为定制化采购;基于该业务模式,公司产品线丰富,且细分产品多,如果按照目前公司能够提供的全系列产品指导价加总,单车可提供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产品供客户选装,该数据仅为理论统计,不具有参考意义,实际业务中,不存在同批车辆安装公司全系列产品的情况;公司可提供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智慧交通管理云平台的基础应用供客户选择,目前系统平台的相关收入金额极小;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智慧交通管理云平台,在免费维护期满后,如果客户仍有维护需求,将计收维护费用,但目前该部分收入极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自查,公司未在2023年11月6日盘前通过上证e互动对外发布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文件编号:2023-005)中列示上述问题,为保障该次投资者关系活动回复问题的完整性,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盘前通过上证e互动对外发布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补充表》(文件编号:2023-006)。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七章对上市公司接受投资者调研有明确规定。请公司结合相关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全面自查接受投资者调研的程序合规性,说明本次接受调研的全流程方式及过程,包括机构的确定、邀请、互动交流时长及方式等,并向本所报送全体调研机构签署的承诺书、书面调研记录及相关知情人员名单。
公司回复:
1、本次接受调研程序合规。公司董事会秘书全程参加调研活动;参与调研的机构按要求出示了相关证明文件,并签署了公司要求的承诺文件,相关承诺文件由公司统一存档管理;公司结合调研情况,形成了书面会议纪要,并由参与调研机构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签字确认;公司按照指定格式,形成调研活动记录表,经内部核实后,于2023年11月6日盘前通过上证e互动对外发布,相关活动记录表及内部审批文件均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公司统一存档管理。
2、本次接受调研采用线上邀请及线下活动形式,由公司聘请的财经公关顾问广州丰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未参与交流互动)及中信证券广州天德广场营业部(出席了本次调研活动)协助公司组织,共向所知悉的59家机构或个人发出电子邀请函,有意向的机构代表填写“公司名称”、“参会人姓名”等信息报名,并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5:30前到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参与调研活动。参与本次调研的被邀请机构为40家,另有6家为转邀请;实际参与调研的全部机构均按照公司要求签署承诺、会议纪要文件。本次调研活动流程为:15:30前签到,15:30-16:30为参观公司展厅及车间环节,16:30-18:00为座谈交流环节,其中座谈交流环节包括: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产品、发展规划,介绍公司业务和市场布局,以及互动交流。
三、接受调研后,你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大股东及董监高近期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参与调研的相关方是否存在利用调研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公司回复:
1、公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相关订单、合同正常履行;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均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2、经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问询确认,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间,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本次调研活动交流信息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何内幕信息。
4、经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发送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0日的公司《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200名明细数据表》(以下简称“《明细数据表》”),未发现参与本次调研活动的个人在上述权益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参与本次调研活动的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属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持有公司549,706股、2023年11月10日持有124,332股,2023年11月20日的《明细数据表》中,未查询到该公司持股数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持有公司167,000股,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0日的《明细数据表》中,未查询到该公司持股数据;除前述情形,按照参与调研机构登记名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gs.amac.org.cn)“信息公示”模块查询到的相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产品信息核查,在上述权益登记日,未查询到有其他机构或其产品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
5、2023年11月15日、11月16日,公司通过组织本次调研活动的服务机构,向参与调研活动的机构发送了关于“是否存在利用该次调研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问询,并提出2个工作日内回复的要求。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了其中10家机构的书面回复:不存在利用该次调研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公司后续将继续督促相关机构进行核查、回复。
6、2023年11月1日收盘,即本次调研活动开始前,公司股价收盘价涨幅为10.05%;在本次调研活动的路演及现场互动交流环节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反复强调电子后视镜、电池托盘等产品形成收入少、对公司业绩影响小及市场的不确定风险,并强调以公司实际披露信息为准。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11月1日起至本公告提交之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本次调研活动不涉及任何内幕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