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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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2023-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8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至12月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839@changh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行董事长职务)、独立董事王新先生、财务总监张晓龙先生、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2月0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至12月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839@changh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16-2418436

邮箱:600839@changh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8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含通讯方式),董事杨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程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5%以下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2,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胡嘉女士、潘晓勇先生。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芳菲、韦香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