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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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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批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批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2022年10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3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665,400股已于2022年11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1.19%。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2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333,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

本次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1434号审计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9,500.58万元,2022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553.41万元,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份净利润为170,820.97万元,以此为基础计算,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22%,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6,665,400股的20%,即1,333,080股。

2、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将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员工持股计划当年计划解锁数量×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解锁比例

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未达到100%,则对应考核年度该员工持有份额中不得解锁部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受让人返还该员工对应原始出资额;或将该部分本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以出资金额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3、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具体解锁比例分配权益至符合权益解锁条件的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50%(不含50%)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锁定期满后所持股票全部解锁且全部出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3-08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元/股调整为39.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4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0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2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5元/股,成交金额132,123,837.5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718,454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929,61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