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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3-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认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480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机认检”,股票代码为“301508”。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82元/股,本次发行数量为5,652.13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30.4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为3,165.20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356.5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根据《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5,978.3618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904.3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60.854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60.8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78785227%,有效申购倍数为3,586.99065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1月2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北京京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属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国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滁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属类型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30.4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30.4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截至2023年11月15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464,33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7,850,181.9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44,16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424,788.02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2,608,54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80,275,642.8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263,45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中泰证券包销,中泰证券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44,161股,包销金额为2,424,788.02元。中泰证券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26%。

2023年11月27日(T+4日),中泰证券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中泰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注:1、保荐及承销费用已扣除前期支付的相关费用200万元(含税),如文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2、发行手续费中包含了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7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发行人: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