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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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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归属、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以及本次作废处理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以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归属条件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激励计划(草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作废处理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

至2023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1:30,13:00-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3年12月8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71号

联系电话:029-68669091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6.86元/股调整为25.47元/股,数量由104.9965万股调整为146.995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1565万股调整为136.0191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7.8400万股调整为10.976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7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1.318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9.013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304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本次归属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本次归属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