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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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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4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子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涂学良先生、徐建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子兵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考核,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薪酬分配情况如下: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

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对照法规体系认真梳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具体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11项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

同意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的其他7项制度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4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议案无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监事游长征先生、谢长生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其中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考核,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22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薪酬分配情况如下: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4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事项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分别收到李春发先生、涂学良先生的书面辞呈。李春发先生因满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涂学良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春发先生、涂学良先生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春发先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涂学良先生辞职系工作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李春发先生、涂学良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提名涂学良先生、徐建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涂学良先生、徐建标先生(简历和声明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涂学良先生简历:涂学良,196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巨源矿技术员、行政办公室秘书,萍乡矿务局行政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局办公室副主任、企改办副主任(副处级),萍乡矿务局杨桥矿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面)、党委书记,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处处长、统战部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师待遇)、党委办室主任(兼);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提名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侯选人。

(2)徐建标先生简历:徐建标,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丰城矿务局八一矿机电科职工,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丰城矿务局沉陷治理办、基建处主任工程师;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师、副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价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侯选人。

附件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涂学良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涂学良

2023年11月2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徐建标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徐建标

2023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4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46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如下:

一、修订和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

和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对照法规体系认真梳理,结合公司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完善。

二、修订和制定内容

1.修订内容

公司本次修订的具体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共10项治理制度。

2.制定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

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规定,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行,特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1.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7项制度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安源煤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安源煤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3.安源煤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4.安源煤业薪酬与考核和委员会实施细则

5.安源煤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安源煤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7.安源煤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安源煤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9.安源煤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10.安源煤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1.安源煤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3-04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

至2023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钱蔚 饶斌

邮编:330025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