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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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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65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文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WFC出售其巴西子公司GME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Fabrizio Ceresa回避表决了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GME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Fabrizio Ceresa回避表决了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出售GME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无异议。

该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埃夫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66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Phinda Holding S.A.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3年12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会议联系人:陈青

4、 电话:0553-5670638

5、 传真:0553-5635270

6、 邮箱:ir@efort.com.cn

7、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