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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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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梁金刚先生、高欣先生、肖忠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和安徽金奥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逐项审议通过本次修订的各项制度子议案。

3.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5《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6《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7《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8《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9《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的子议案3.01-3.04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和安徽金奥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奥博”)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月24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工业园B区厂房2栋一层

4、法定代表人:巫纯辉

5、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包装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含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机电设备安装、维修。

7、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美格包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美格包装资产总额为4,511.02万元,负债总额为3,014.56万元,净资产为1,496.4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818.68万元,利润总额为394.19万元,净利润为390.1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美格包装资产总额为2,627.42万元,负债总额为1,066.85万元,净资产为1,560.57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936.16万元,利润总额为74.95万元,净利润为71.03万元。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安徽金奥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安徽金奥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17日

3、注册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六汾河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吴允杨

5、注册资本:15,190.4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乳化剂、一体化专用复合油相、复合蜡、表面活性剂、化学原料及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工程技术研发;化工专用设备、金属密封件、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矿山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安徽金奥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徽金奥博资产总额为19,825.97万元,负债总额为3,281.14万元,净资产为16,544.8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2,476.73万元,利润总额为680.17万元,净利润为683.88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安徽金奥博资产总额为21,988.00万元,负债总额为4,617.24万元,净资产为17,370.7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6,773.58万元,利润总额为829.88万元,净利润为825.93万元。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资信情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实际发生担保责任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其决策、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授信额度将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美格包装和安徽金奥博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724.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724.31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修订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第1-5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综合考虑立信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认为立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变更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4,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投资品种不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能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各项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投资理财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并能够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永鹤先生、董事周一玲女士;

调整后: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永鹤先生、董事明景谷先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独立董事张永鹤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董事明景谷先生;

调整后:独立董事张永鹤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董事周一玲女士。

除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1.00、提案2.01和提案3.0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3年12月12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