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长黄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慧敏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丽娜女士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梅月欣女士、刘科先生、赵新炎先生、郑水园先生、董事黄晓东先生、李强先生、向自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王慧敏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及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已事前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证券监管规定的最新修订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依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依据证券监管规定的最新修订要求和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稿)》及修订对比表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董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古成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彭伯安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过半数监事推举监事彭伯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上述议案一、三、四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及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历史概况
经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联合中央财政资金及深圳市配套资金的委托出资人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资本公司”)及社会募集的其他出资方深圳零下六十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合计出资总额13.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56,000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41.18%;合伙期限(存续期)为2016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止。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投资规模为9.187亿元,主要投资光明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平湖冷库项目和综合环保项目。
上述关于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的决策情况、出资额调整、基金注册和备案、募资情况、合伙人基本情况、合伙协议主要约定会计核算方式及基金的项目投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11月29日、2017年5月8日、9月22日、12月9日、12月19日、2018年1月6日、1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截止目前,上述项目尚处于规划建设、试业阶段。
二、基金延长存续期及减资暨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鉴于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续期届满,且其投资的光明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平湖冷库项目和综合环保项目处于规划建设、试业阶段,为更好的实现基金投资目标,保障合伙人的利益,拟同意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延长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续期2年,续期期间为项目退出期,该期间基金不再新增投资项目或对已投项目追加投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续期延长有关合伙补充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2、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伙人利益,除保留已投入项目资金和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正常运营等必要资金外,同意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减少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出资总额4.3亿元,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出资总额由13.6亿元变更为9.3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额由5.6亿元变更为3.83亿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减资有关合伙补充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3、公司副总裁郭大群先生兼任运通资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运通资本公司系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上述事项属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情形。
4、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其中延长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存续期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股东大会上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文昌南街7号华侨城创意园北区A1栋502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出资额:人民币136,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4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业务及相关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注: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到位,公司持有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股份。
9、基金存续期间:基金存续期为7年,存续期满后经代表基金份额五分之四的合伙人同意后可延期2年。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产品基金资产总额为135,661.82万元,无负债,净资产为135,661.82万元。2022年度,因农产品基金处于投资期,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50.35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0月31日,农产品基金资产总额为135,105.54万元,无负债,净资产为135,105.54万元。2023年1-10月,因农产品基金处于投资期,暂无营业收入,净利润-556.28万元。
11、投资情况:截止目前,农产品基金投资规模为9.187亿元。主要投资光明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平湖冷库项目和综合环保项目。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运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农园路时代科技大厦1305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朱岩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12年5月8日
7、经营范围:农产品物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农业产业项目投资咨询;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637509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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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运通资本公司资产总额为4,573.38万元;净资产为3,442.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73%;2022年度,运通资本公司营业收入为641.51万元;净利润为268.90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0月31日,运通资本公司资产总额为4,820.43万元;净资产为3,697.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3.30%;2023年1-10月,运通资本公司营业收入为534.59万元;净利润为254.71万元。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副总裁郭大群先生兼任运通资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运通资本公司系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本事项属关联交易。
12、运通资本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已投项目尚处于规划建设、试业阶段,本次延长存续期有利于实现基金投资目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续期期间为退出期,该期间基金不再新增投资项目或对已投项目追加投资,全体合伙人同比例减少出资总额有利于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伙人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运通资本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和《关于深圳市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
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代表基金份额五分之四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农产品流通产业基金减资事项尚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前述事项最终能否获得有权机关及合伙人会议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决策、协议签署、备案等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8年起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创建,总部设在上海,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月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6、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7、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8、业务收入:2022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2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行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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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拟负责年度审计的项目团队情况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帆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帆先生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帆先生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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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敏女士,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敏女士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敏敏女士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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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甘声锦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甘声锦先生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甘声锦先生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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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三)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含税)为18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其他审计(重大事项检查情况等)费用为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其他审计费用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审计机构所提供资料,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过往履职情况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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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1和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包括其股东代理人)应当回避表决。
议案1和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和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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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