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5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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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CHEN NI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调整梅河口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监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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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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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清蓉、郑晓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