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家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77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章程备案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
至2023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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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2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邮政编码:312367
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传真:0575-8287080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12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号
(2)邮政编码:312367
(3)联系电话:0575-82872578
(4)传真:0575-82870808
(5)电子邮箱:kld@kanglongda.com.cn
(6)联系人:唐倩、刘科坤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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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