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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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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02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12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5日

至2023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4日上午8:00一12:00和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12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审议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保持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万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4)。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胡利峰先生、叶维列先生、贾春祥先生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12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保持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449,357.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现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万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端木晓露女士、刘汉如先生、赵杰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1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3-12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芯”)、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远程”)、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年11月28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端木晓露女士回避表决,主任委员汪家常先生、委员晏成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本次增加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现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商用车集团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1日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2室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50%的股权,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5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远程智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智通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万物友好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60号1号楼61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万物友好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吉利四川商用车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7.6921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杨育林

(3)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4)住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开发、设计、制造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山西吉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5日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吉利四川商用车持有山西吉利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吉利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山西吉利专业从事新能源商用车的生产与销售企业,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生产能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山西吉利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铭岛实业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4,997.5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孟凡林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黄金大道88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轮毂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铭岛铝业有限公司持有铭岛实业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铭岛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铭岛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铭岛实业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铭岛实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醇氢绿动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徐超

(3)成立日期:2023年3月2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绿荫路618号研发车间310室(自主申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认证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绿动醇氢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绿动100.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绿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绿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绿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绿动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绿动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八)远程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2年1月12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1834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研发持有远程智芯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九)远程商用车研发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1年7月29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760号1号楼62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醇氢科技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周建群

(3)成立日期:2022年7月8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天津醇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科技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醇氢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新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一)阳光铭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杰

(3)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5楼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阳光铭岛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阳光铭岛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二)湖州智芯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3)成立日期:2023年2月16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311室(自主申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智芯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智芯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湖州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湖州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三)唐骏欧铃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5,302万元

(2)法定代表人:张军

(3)成立日期:1999年4月20日

(4)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招村社区唐骏欧铃路1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集团持有唐骏欧铃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唐骏欧铃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唐骏欧铃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唐骏欧铃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唐骏欧铃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唐骏欧铃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唐骏欧铃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四)海南远程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哲峰

(3)成立日期:2022年9月6日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722-1地块(秀英区石山镇美安四街2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远程75%的股权,海口国家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远程25%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远程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海南远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海南远程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海南远程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海南远程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十五)湖州远程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哲峰

(3)成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旄儿港路2728号2幢

(5)经营范围:新能源整车、游乐设备、电动游览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客车、改装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金属周转箱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动产的、不动产(房屋)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客车、改装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客车、改装车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湖州星智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湖州远程100%的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州远程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湖州远程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湖州远程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远程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醇氢绿动、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