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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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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3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修订情况,结合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注: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错位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文件,本次修订尚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述治理制度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拟修订的各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38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鹿山路348号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储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

至2023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3、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加拿大CSIQ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199号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199号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129

电子邮箱:investor@csisolar.com

联系电话:0512-68966968

联系人:孙昊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3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对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文琴女士、唐素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24年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3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关联交易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9,84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16,783万元)。

现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对其控股股东Canadian Solar Inc.(以下简称“CSIQ”)及其下属企业(不含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399,877万元。同时根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336,13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 Qu(瞿晓铧)、Yan Zhuang(庄岩)、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宜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宜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额度内执行相关事宜。

(二)本次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 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截至2023年9月实际发生的与控股股东间的关联交易与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差异较大,主要因为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上市前公司关联方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实际业务中,控股股东订单需求根据自身项目开发进度动态调整,较难实现准确预计;上市后,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减少非必要关联交易的发生,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Canadian Solar Inc.

1. 成立时间:2001-10-22

2. 注册地点:加拿大

3. 公司地址:66 Wellington Street West, 4100, Toronto, Ontario, Canada, M5K 1B7

4. 注册资本:USD 835,543,000

5.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Canadian Solar Inc资产总额为 6,293,998万元,净资产为1,606,520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5,201,588 万元,归母净利润167,128万元。(根据Canadian Solar Inc公告,按照USDCNY当期时点汇率换算)

7.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9月30日,CSIQ持有阿特斯62.24%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 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