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3-069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待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2023) 苏1181民初10630号涉及人民币暂合计为23,238,836.68元(含利息)及本案涉及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次申请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告”或“公司”)收到丹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 苏1181民初10630号《开庭传票》、《财产保全结果及期限告知书》等涉案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与被告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务”或“被告”)产生民间借贷纠纷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财产保全申请。具体诉讼情况如下:
1、案件各方当事人
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方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900,032.69元,截至2023年8月25日利息17,338,803.99元并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5,900,032.69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利率4倍计算),上述合计23,238,836.68元;
(2)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18年10月19日至2022年3月7日期间,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及逾期归还借款违约金,原告依约向被告交付了借款。2023年8月25 日,经原告与被告对账,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5,900,032.69元,利息 17,338,803.99 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公司提起本案诉讼。
二、本次案件进展
近日,公司收悉丹阳市人民法院号为(2023)苏 1181 执保3395号的《财产保全结果及期限告知书》,关于公司与被告郑州水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丹阳市人民法院根据公司提供的财产保全申请,对郑州水务采取如下财产保全措施:
2023年11月23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郑州辉龙管业有限公司21%股权 1,89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2日。
2023年11月20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
三、其他尚未披露诉讼事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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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