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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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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11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罗永键先生、刘正伟先生和张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梁达文先生、孙大建先生和沈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孙大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由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宝营先生和龚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职工代表监事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人员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1965年出生,马来西亚国籍,拥有中国和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5年任香港顺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1995年至1998年任上海海生涂料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至2002年任劲达化工销售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5年任麦加有限董事,201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是姐弟关系,与罗永键先生是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2.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1966年出生,马来西亚国籍,拥有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至1990年任Nam Kwong Holding Ltd.销售主任;1990年至1992年任Pioneer HK Co., Ltd.销售经理;1992年至1996年任Fu Sing Properties Investment Co., Ltd.销售经理;1996年至2004年任Fook Vo Holding Ltd.销售副总;200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市场总监。

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与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是姐弟关系,与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是兄弟关系,与罗永键先生是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3.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4年至1997年任海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助理;1998年至2017年任侨立有限董事;200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与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是姐弟关系,与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是兄弟关系,与罗永键先生是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4.罗永键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权,2012年获得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学位。2013年加入公司,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罗永键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是母子关系,与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WONG Ngan Ket(黄雁杰)是舅甥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5.刘正伟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2007年任中山大桥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至2008年任江苏海晟涂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任麦基嘉(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涂料监理;2009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刘正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280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2.1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6.张华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至2015年任公司销售经理;2015年至2018年任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市场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华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280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2.1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达文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永久居留权,于1998年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1990年至1997年任渣打银行经理;1997年至2008年历任东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和杭州分行行长;2008年至2009年任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首席营销官;2009年至今任瑞安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梁达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2.孙大建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至1990年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0年至2000年任大华注册会计师;2000年至2014年历任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4年退休;2017年至今任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大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沈诚先生,198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2005至2007年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至2010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10年至2014年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沈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宝营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至2016年任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叶片开发和设计高级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宝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2.龚霞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 2005年任上海碧纯饮用水有限公司质检部职员;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运作管理部助理、工业漆销售部内勤、运作管理部副主任等,现任公司运作管理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龚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具备监事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12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9:00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罗永键先生、刘正伟先生和张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1《关于提名WONG YIN YEE(黄雁夷)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2《关于提名WONG NGAN HIONG(黄雁雄)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3《关于提名WONG Ngan Ket(黄雁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4《关于提名罗永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5《关于提名刘正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6《关于提名张华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任职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梁达文先生、孙大建先生和沈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大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1《关于提名梁达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关于提名孙大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3《关于提名沈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13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10:00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营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刘宝营先生和龚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1《关于提名刘宝营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2《关于提名龚霞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3-014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

至2023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信函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崔健民

2.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

3.电话:021-39907772

4.Email:ir@megacoatings.com

5.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2-0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