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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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10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点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23-11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39,456.90万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8月5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Mini LED芯片国际化拓展取得进展,获得知名日本背光客户批量应用。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公司将向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ree Venture LED”)销售Mini LED产品预计金额100万美元/月,后续销售金额将随业务进展调增。Cree Venture LED为公司参股49%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行使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且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ONG TEIK KOOI

注册资本:USD10,000,000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和电子元件贸易

地址:6/F,Green 18,18 Science Park East Avenue,Hong Kong Science Park, Shatin,Hong Kong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Cree Venture LED为公司参股49%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Cree Venture LED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Cree Venture LED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且产品销售给知名客户,回款有保障,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交易各方自身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11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

至2023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9月28日公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2月19日前与公司证券中心联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92-5937117。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