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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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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8日

至2023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2月15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hopechart.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

邮编:310052

联系电话:0571-89775590

传真:0571-89775594

邮箱:ir@hopechart.com

联系人:吕慧华、章旭健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3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葛潇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葛潇琪:199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

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鸿泉有限行政专员;2017年12月至今,历任鸿泉物联行政专员、政企主管、总经理助理、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潇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2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军强先生、刘浩淼先生、吕慧华先生、季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许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组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姚鑫先生、宁武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军强: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1993年6月至1993年10月,任杭州立体世界光电有限公司工程师;1993年10月至1994年10月,任杭州尤尼泰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浙江奥贝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研发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1999年12月至2004年7月,创办杭州初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1年7月,创办杭州网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7年12月,创办鸿泉有限并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鸿泉物联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军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429,100股,通过安吉鸿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鸿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吉鸿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2955%的股份,其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浩淼: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2000年3月至2004年3月,任杭州指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05年4月,任杭州三汇软件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09年3月,历任杭州网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2009年6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鸿泉有限软件工程师、研发总监、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鸿泉物联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浩淼先生通过安吉鸿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1307%的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吕慧华: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任杭州网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9年6月至今,历任鸿泉有限及鸿泉物联软件开发工程师、生产部经理、物料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鸿泉物联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鸿泉物联董事、董事会秘书;2022年7月至今,任鸿泉物联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华先生通过安吉鸿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453%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股,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季 华: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2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杭州初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质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任杭州多仪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05年2月,任杭州康大集成软件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07年2月,任杭州三汇软件有限公司任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任杭州网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年3月至2009年8月,任杭州网用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年9月至今,历任鸿泉有限及鸿泉物联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鸿泉研究院院长、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华先生通过安吉鸿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969%的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远静: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

2005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2007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哈佛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10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哈佛大学访问教授;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远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敬东: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在读。

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北京铁路局工业总公司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2010年12月,先后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科长、部长、副经理等职;2011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山西大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尚聪东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敬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诺: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管制经济学博士后。

2013年4月至2016年7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2020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 鑫: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杭州中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2年5月至今,历任鸿泉有限及鸿泉物联硬件工程师、硬件部门经理、项目部部门经理、技术管理部主任、市场中心副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鸿泉物联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鑫先生通过安吉鸿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574%的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宁武强: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历任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培训中心行政助理、中心主任助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五教育培训事业部执行主任;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量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主任;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任雪然(杭州)医疗美容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22年11月至今,任鸿泉物联综管中心综合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武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2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11月2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姚鑫先生、宁武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同意提名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3-03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审议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新制度。具体制度如下表所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