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9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58)。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礼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创源蔬菜经营部、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59)。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崔立新、王伟已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7 票。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实现规范交易、合规操作。
修订后的制度为《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8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公司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57.5万元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2)。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以及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1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有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修订公司若干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若干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4.0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4.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4.0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4.0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14.0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0日(周三)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9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礼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创源蔬菜经营部、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崔立新、王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3年全部数据尚未确认。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3年全部数据尚未确认。
3、承租关联方的资产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2、2023年全部数据尚未确认。
(三)2024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4、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5、承租关联人资产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846,524.43万元,净资产277,749.5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358,529.87万元,净利润64,811.28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776,087.33万元,净资产325,545.2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06,897.99万元,净利润14,962.06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477万元,净资产3,49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5,986万元,净利润49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344万元,净资产3,16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4,201万元,净利润367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关联自然人崔东控制的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07.09万元,净资产8,172.1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63,230.04万元,净利润2,983.8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6,127.06万元,净资产8,351.0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41,851.65万元,净利润3,068.83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关联自然人杨爱美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四)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10万元,净资产1,70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45,458万元,净利润27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884万元,净资产1,61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3,495万元,净利润197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五)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51,361.49万元,净资产84,129.7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52,684.20万元,净利润4,090.6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38,678.42万元,净资产87,959.74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29,976.67万元,净利润3,746.05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伟先生任该公司董事。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六)山东礼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2,858.91万元,净资产19,551.0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940.85万元,净利润-3,999.5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24,769.53万元,净资产4,261.56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33,213.50万元,净利润-15,289.46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联营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七)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4,427.06万元,净资产1,701.6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4,036.19万元,净利润445.83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787.55万元,净资产2,374.6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719.07万元,净利润494.49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关联自然人韩克武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八)邹平创源蔬菜经营部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小妹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九)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0,948.32万元,净资产28,356.02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51,732.52万元,净利润2,787.6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73,629.13万元,净资产28,044.5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91,765.30万元,净利润-311.49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崔立新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十)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752.44万元,净资产-900.79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239.33万元,净利润-6.6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086.80万元,净资产-772.88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630.27万元,净利润127.88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关联自然人崔东控制的企业。
4、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采购铝水、铝锭,采购价格以行业通行的长江现货价为定价基准,不高于公司其他铝水、铝锭供应商售价,符合行业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产能扩充、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公司增强全国布局,保证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有利于稳步提升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公司向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礼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邹平创源蔬菜经营部、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采购水电、设备、材料及供热、废型材、承租关联方资产、采购蔬菜、天然气等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为定价基准,符合行业惯例,同时兼顾商业合理性,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前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向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采购设备、配件(含设备维修服务)等,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施工需要,遵循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向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铝棒、铝杆、铝卷、铝屑、型材、电等以及接受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的产品运输服务、物业服务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前述关联交易以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为出发点,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礼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创源蔬菜经营部、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客观情况做出的合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委员会同意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开展,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对于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对于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的程序完备,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市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重要风险提示: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等级、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内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
(四)委托理财
1、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高、投研能力强、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市场前列的专业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理财产品类型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类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月。
公司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五)授权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委托理财额度预计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评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故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管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投资计划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投资相关的制度文件,建立了投资业务内部审批流程,从决策层对投资业务进行把控。公司也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期限、风险评级、投资集中度、理财机构资质等进行了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可控。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投资本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通过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途径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支出需求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负有大额逾期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通过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委托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创新新材关于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前述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前述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创新新材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1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8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等,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场内期权等业务。
3、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8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铝合金加工业务,采购与销售定价主要以当期长江有色铝价等市场价为基准。部分业务受生产周期等因素影响,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一定程度上承担铝价波动的风险。
为防范铝价波动带来的风险,稳定盈利水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等;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场内期权等。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期货交易额度
1、交易金额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场内期权等业务。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铝期货和场内期权的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期货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开展期货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铝期货、场内期权品种。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工作已有多年,有着丰富的期货操作及管理经验,将按照合同及库存材料周期作为开仓合约依据,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操作,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做好仓位管理,控制好持仓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有关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强化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提升业务能力,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技术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及客户违约风险等相关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57.5万元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2、交易工具包括外汇衍生品等,交易品种包括与外汇相关的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3、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57.5万元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部分采用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增加了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可能带来一定影响。为规避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包括外汇衍生品等;交易品种包括与外汇相关的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
1、交易金额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7.5万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外汇衍生品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外汇相关的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5、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为出口业务办理的银行外汇锁汇,2023年单日外汇保证金最高额957.5万元为2022年业务的延续。2023年持续赎回,2023年新发生业务单日外汇保证金最高额为200.48万元,截止2023年10月31日,外汇保证金存量余额为67.11万元。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为银行锁汇业务,属于较低风险的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且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开展衍生品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当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对应汇率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存在出现重大不可控风险的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其它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流程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三)履约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控风险管理,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其它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相关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