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109版)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9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58)。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内蒙古创源金属有限公司、邹平创新燃气有限公司、邹平创源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华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礼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豫阀门有限公司、邹平县民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创源蔬菜经营部、邹平创新物业有限公司、山东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59)。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使用累计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8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公司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57.5万元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2)。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以及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1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新新材”)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
●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140.60亿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7.97亿元,其中包含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64.30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5亿元、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担保2.32亿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中部分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4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90亿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6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2.9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融资和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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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内部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会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会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一)基本情况
■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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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各公司单体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中: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创新板材有限公司、山东元旺电工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利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创泰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山东创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云南创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对于上述的非全资子公司,其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公司负责,且申请授信和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日常经营需要,故少数股东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本次事项的审核和批准情况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7.97亿元,其中包含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64.30亿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35亿元、子公司对第三方提供的担保2.32亿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占比分别为85.82%、81.18%、1.70%、2.93%、0.0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创新新材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各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计划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3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部分产品受生产周期等影响导致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带来的铝价波动风险以及海外业务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1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外汇衍生品等,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场内期权等业务,与外汇相关的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3、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1亿元(含持仓保证金与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额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期货及场内期权保证金不超过5亿元,外汇衍生品保证金不超过0.1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铝合金加工业务,采购与销售定价主要以当期长江有色铝价等市场价为基准。部分业务受生产周期等因素影响,采购端与销售端对应的铝基准价不同,一定程度上承担铝价波动的风险,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可能带来一定影响。
为防范铝价波动和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稳定盈利水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外汇衍生品等;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场内期权等,与外汇相关的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2024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
1、交易金额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其中:期货及场内期权保证金不超过5亿元,外汇衍生品保证金不超过0.1亿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外汇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期货、场内期权等业务,与外汇相关的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铝期货和场内期权的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及衍生品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此外,不合理的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铝锭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工作已有多年,有着丰富的期货操作及管理经验,将按照合同及库存材料周期作为开仓合约依据,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操作,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做好仓位管理,控制好持仓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有关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强化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提升业务能力,增加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技术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铝价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业务规模和业务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汇率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及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4年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及客户违约风险等相关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鲁磊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毕强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海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信永中和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有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的年度审计工作,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年度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并委派专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案的备案事项。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
至2023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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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崔立新、杨爱美、耿红玉、王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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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二)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 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6536198
电子邮箱:zqb@innovationmetal.com
联 系 人: 证券事务部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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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境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境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100%控股的香港子公司 Drayton Management Limited 以及全资孙公司 Gloucester Management Limited 在墨西哥共同设立的2家公司开展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材料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境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北京市商务局申报核准上述境外投资项目,并获得了由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 第N1100202300671号、境外投资证第 N1100202300672);公司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申请备案上述境外投资项目,并获得了由市发改委回复的同意予以备案的《项目备案通知书》(京发改(备)〔2023〕575号、京发改(备)〔2023〕325号);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北京外管部”)申请备案上述境外投资项目,并获得了北京外管部颁发的《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35110000202308245979);公司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滨州市分局(邹平市)(以下简称“外管局滨州分局”)申请备案上述境外投资项目,并获得了外管局滨州分局颁发的《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35371626202311139600)。
公司在墨西哥开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登记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至上展望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Paramount Vision,S.A. DE C.V.
税号:PVI230530B58
住所地址:Carretera A Los Valdez 8621, colonia Jardines del Campestre CP 25200, Saltillo, Coahuila.
法定代表人:LUIS GERARDO RODRIGUEZ PADER以及曹家庚
注册资本:20000墨西哥比索
(二)至上新材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Paramount New Materials,S.A. DE C.V.
税号:PNM230530QA9
住所地址:Carretera A Los Valdez 8621, colonia Jardines del Campestre CP 25200, Saltillo, Coahuila.
法定代表人:LUIS GERARDO RODRIGUEZ PADER以及曹家庚
注册资本:20000墨西哥比索
三、备查文件
1、《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项目备案通知书》;
3、《业务登记凭证》;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