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书面传签形式完成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股价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况,已触发“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6月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6月4日起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2
转债代码:113665 转债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况,已触发“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6月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6月4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
转股期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2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8.21元/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号文同意,公司3.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汇通转债”,债券代码“113665”。
二、“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况,已触发“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汇通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6月3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6月4日起重新计算),如再次触发“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630,0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1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2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5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先生《关于提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公司于2023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1月30日收盘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普通股股票630,000股,占公司最近一次公告的总股本比例为0.1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2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5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