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3-111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董事王凤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3.34元/股调整为28.5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9.34元/股调整为45.89元/股,授予数量由39万股调整为58.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董事王凤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林光耀先生、董事林光成先生、董事徐晓巧先生和董事王凤女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其关联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3-11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3.34元/股调整至28.56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9.34元/股调整为45.89元/股,授予数量由39万股调整为58.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3-11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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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上午9:00一下午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填写附件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信函于2023年6月30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舒月
电话:0574-65106655
传真:0574-65192666
邮箱:stock@nbkb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863”;
2、投票简称为“卡倍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指示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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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3、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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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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