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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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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5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正常、高效运作,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薇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提名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初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同时将法定代表人由初亚军先生变更为初琳女士。公司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完成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同意聘任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4月。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并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三项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5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5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季向东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季向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季向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季向东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季向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季向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程薇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程薇薇女士,197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5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初亚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初亚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初亚军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初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同时将法定代表人由初亚军先生变更为初琳女士。公司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完成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初琳女士简历

初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科员。现任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亚强智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初琳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03,725,189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99%,通过上海亚强智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通过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公司104,571,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为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5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拥有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止2022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203人,注册会计师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0人。

中审众环2022年度总业务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2022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5家,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40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暂定为4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本期审计收费是按照项目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相关材料,并对2022年审计工作进行审核,认为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能力。中审众环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及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5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以下简称“苯基下游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5年4月。具体信息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二、苯基下游产品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9,800.00万元调整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缩减40,000.00万元,用于公司子公司湖北新亚强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55,000吨有机硅材料及高纯功能助剂产品项目”,同时将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3年12月。

三、本次调整苯基下游产品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该项目产品包括有机硅中间体、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苯基硅橡胶。公司对该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目前已完成部分有机硅中间体和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产品项目的阶段性建设,已有部分苯基中间体产品投放市场,并形成规模销售,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也有多种产品进行客户验证。

公司在苯基下游产品开发上,坚持差异化的战略定位,以满足国内外客户对有机硅苯基高端产品的个性化需求。苯基下游产品项目立项较早,部分终端产品的下游需求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速减弱影响,叠加产品下游验证周期较长,给项目实施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工艺流程优化和装置效能提升等方面,不断开展论证和技术攻关工作,并取得较大突破,对项目实施进度也带来一定程度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4月。

四、本次调整苯基下游产品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苯基下游产品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苯基下游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新亚强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3-060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

至2023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桑修申

(二)联系电话:0527-88262288

(三)传真:0527-88262155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