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9日和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采用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特别决议提案:提案7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上述提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2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飞舟、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535
联系传真: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说明3: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下方横线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 年11月30日在多功能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54人,实到54人,就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进行了表决。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一致通过了下述决议:选举朱丽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并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朱丽梅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12月4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丽梅,女,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0年入职龙星化工,历任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朱丽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12月 4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候选监事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查,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对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五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贺钢,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1997年8月至2008年1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检测中心物理实验员、副主任,200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本公司检测中心主任;中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黑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副主任委员,自2007年开始参与了国家20多项炭黑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28日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侯贺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霍利军,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0年参加工作。2000年7月至2006年6月在河北龙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员、工艺技术员;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2008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职精细化工车间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助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霍利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选举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彭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选举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分别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和累积投票制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鹏达,男,出生于1986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人力资源硕士。2014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龙星化工审计部部长,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鹏达先生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刘鹏达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的儿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亮,男,出生于198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担任邢台开元木业有限公司业务员,2002年入职龙星化工,先后但任供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魏亮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960,000股。魏亮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江山先生之外甥,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津,女,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山东大学毕业。1994年7月至2021年2月历任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资金科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21年2月入职本公司,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河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河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邢台市劳动模范”、“邢台市五一奖章”等荣誉称号。
杨津女士未持有龙星化工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乔习学,男,出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年6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6月至2019年4月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主导新产品开发和质量体系运行,组织多项技术和质量创新;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在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带领团队获得太原市企业技术中心、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2021年1月至今任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助理、首席质量官,带领团队完成十多项重大工程技术创新,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绿色工厂,并与河北师范大学共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乔习学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180,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维峰,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入职龙星化工,历任公司发电车间主任、炭黑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沙河市五一劳动奖章、长治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马维峰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2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彭玉平,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副高级工程师。1999年入职龙星化工,历任设备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助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邢台市青年科技进步奖。
彭玉平先生持有龙星化工股票2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阎丽明,女,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年6月至2012年1月,先后在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2年2月至2023年7月,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23年8月至今仼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2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阎丽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馨子,女,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15年参加工作。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馨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鹏飞,男,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历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天风证券投行业务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包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投行业务专职审批官,美林华安(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鑫同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职于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刘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侯贺钢先生、霍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最近两年内,候选监事侯贺钢先生和霍利军先生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2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
第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鹏达先生、魏亮先生、杨津女士、乔习学先生、马维峰先生、彭玉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阎丽明女士、李馨子女士、刘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管理的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针对目前现有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针对目前现有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6、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针对目前现有的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7、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针对目前现有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同意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8、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3、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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