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与会监事对子议案进行审议。
1.01 关于新增与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1.02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1.03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1.04 关于新增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1.05 关于新增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1.06 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通过合作研发,可以充分利用各方在“向既有线的后备智能感知列控系统研制及现场验证”方面的技术及经验,促进项目的顺利开展。此次合作研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1.07 关于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通过合作研发,可以充分利用各方在河北京车试验线测试验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方面的研发经验及软硬件基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使公司的投资方式更为多样化,有利于分散单一渠道投资的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为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赵丹娟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0日
至2023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02、1.03、1.04、1.05、1.06、1.07、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02、1.03、1.04、1.05、1.06、1.07、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12月18日、12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会议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黄勍、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变更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1.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郜春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将工作重心集中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郜春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郜春海先生仍在公司任职,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首席科学家职务,仍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郜春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表现卓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郜春海先生表示由衷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郜春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11,79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60%,郜春海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王智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其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智宇先生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王智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毕危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毕危危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毕危危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毕危危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危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3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2%,毕危危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黄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勍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黄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黄勍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真号码:010-83606009
电子邮箱:ir@bj-tct.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101室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王智宇
王智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生,正高级工程师,2000年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5年8月任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原北京铁路信号工厂)工程师;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任西屋铁路系统公司车载ATC系统团队负责人;2008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安萨尔多铁路信号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瑞安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统集成部项目经理;2010年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系统集成中心主任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运营中心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智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黄勍
黄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2006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曾于 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北京交通大学任助理研究员;于 2010 年至2019年12月历任公司行政主管、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总裁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19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8%,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石智盈”)
● 基石智盈投资方向:基石智盈将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核心围绕轨道交通等新基建相关核心产业,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的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挑选相关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突出并在未来具有潜力成长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投资设立基石智盈。目前基金仍处于募集期,最终的总认缴出资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设立时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501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4%。
● 本次投资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相关风险提示:由于私募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性质较为特殊,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基金设立运营后,存在因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一、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拟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投资设立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基石智盈”)。目前基金仍处于募集期,最终的总认缴出资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设立时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501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4%。
(二)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59250100X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9层901、902(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备案登记:基石创投为专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P1000811。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资产4,081.21万元、净资产2,711.41万元;营业收入1,491.51万元、净利润7,925.5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目前持有公司16.95%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基石创投为公司股东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GP,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公司将基石创投视同关联人。
截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签订的日常销售类关联交易合同额为5,767.94万元,占到公司市值1%以上,其中4,267.73万元是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采购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64.56万元。其他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丰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87663566P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205室58号楼(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贵庆
注册资金:14,3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主要股东: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丰投资经审计的总资产39,272.52万元,净资产34,908.2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68.69万元。
(2)企业名称: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560444056L
注册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广茂路32号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曹卫东
注册资金:15,029.206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噪音污染治理;数据处理;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轨道交通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安装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维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代理进出口;生产现代化减振和防震系统、钢弹簧浮置板及其配件、隔振装置;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据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大股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63%,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8.25%,北京国奥时代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64%,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持股5.26%。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九州一轨经审计的总资产107,671.60万元,净资产76,381.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39,427.03万元,净利润6,399.14万元。
(3)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1大厦130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该企业尚处于设立阶段,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741.15万元,净资产1,678.34万元,营业收入445.29万元,净利润184.85万元。
(4)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695867945E
注册地点:黄骅市羊二庄镇杨庄火车站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刘永亮
注册资金:34,788.468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10-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方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货运代理;货物配送;直销电力、热力生产企业用煤(直达用户不在沧州境内落地);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中转、货运站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销售金属制品、焦炭、钢材、矿石、建筑材料、道路沥青、非金属制品、非金属矿石;集装箱装箱、货物装卸;铁路线路租赁、维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煤炭筛选、破碎;铁路车辆技术检查、检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沧州铁运物流有限公司持股97%,普济铁路环球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47,062.03万元,净资产88,081.3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1,813.19万元,净利润7,133.9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富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基石睿盈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沧州沧港铁路有限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2.合伙企业的目的:基石智盈将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核心围绕轨道交通等新基建相关核心产业,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的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挑选相关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突出并在未来具有潜力成长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3.投资方式:股权投资
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5.存续期限: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九(9)年(“存续期”)。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其中,投资期自基金成立之日起满四(4)年之日(含后续募集期)或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全部投资完毕之日此两个日期中较早的一个为止,但投资期不得早于后续募集期限届满之日。投资期结束后至基金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基金的退出期。根据基金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人大会批准,基金的存续期限在九(9)年的基础上可相应延长。
6.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7.合伙费用:合伙企业应承担合伙企业的设立、管理、投资、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相关的费用(“合伙企业费用”);
8.认缴出资:本次《合伙协议》签署时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501万元。
9.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本次认缴出资后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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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基金的管理及决策机制
1.合伙人大会
合伙人大会为基金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大会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全体合伙人有权参加会议。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四(4)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大会,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二十(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同时提交合伙人大会议案。年度合伙人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由全体合伙人向基金提出投资战略方面的建议。普通合伙人在经提前十(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后,可组织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普通合伙人不履行职务的,有限合伙人可经提前十(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召集和组织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且该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
基金管理人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二)基金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排它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表行使。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行使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或行为不视为参与基金的管理。
(三)管理费
投资期内,本合伙企业的全体有限合伙人在基金投资期每年按照实缴出资总额的2%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在基金退出期按实缴出资总额的1.5%/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四)收益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
合伙企业应在投资项目部分或全部退出后对可分配投资收益进行分配,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所作处置取得的投资收益(无论是来自投资组合公司的红利分配、还是处置投资组合公司股权的资本利得),扣除本基金已付的及应付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其成立以来已经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所有管理费)后的余额为项目可分配现金。基金获得的所有收益,按照《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外,基金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超出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亏损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五、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一)投资方向
基石智盈将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核心围绕轨道交通等新基建相关核心产业,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的成长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挑选相关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突出并在未来具有潜力成长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二)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1)被投资企业到期清算;(2)由被投资企业、其股东或者其他第三方回购;(3)股权/股份转让(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投资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使公司的投资方式更为多样化,有利于分散单一渠道投资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为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平台,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私募类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性质较为特殊,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基金设立运营后,存在因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使公司的投资方式更为多样化,有利于分散单一渠道投资的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为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本次对外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进一步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使公司的投资方式更为多样化,有利于分散单一渠道投资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为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无其他意见,并同意将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投资参股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本次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北京基石智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方合作研发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表决时相应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合作研发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在相关项目的优势,合作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共同研发开展科研项目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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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2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上年指的是2022年 1 月 1 日至2022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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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申凤青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保定市满城区建国路3966号
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磁浮车辆、城际车辆、高铁车辆、铁路机车车辆、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低地板有轨电车、轨道工程机械及维护机械等轨道交通设备及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运营维护、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敬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3号楼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
主要股东: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天正
注册资本:25,613.1459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
主营业务:地铁新建线路的建设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设计、安装、修理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投资及投资管理;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咨询(除中介);销售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停车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主要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秀明
注册资本:40,5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运输;地铁车辆及设备设计、开发、制造、安装、修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报刊发行;零售图书、报刊;通信、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餐饮、住宿、娱乐服务;销售食品、药品、烟草。
主要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5)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孝贵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1号楼1层106室
主营业务:轨道交通规划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招投标代理;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技术检测;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
主要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8%,北京大成通号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持股2%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6)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主营业务: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3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主要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营业收入1,508,544.49万元,总资产82,128,025.66万元,净资产26,328,199.39万元,净利润218,161.17万元。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景英
注册资本:129,884.41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苇子坑23号
主营业务: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配件;设计、维修、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轨道检查车、灯箱、吸收装置、钢结构产品;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股东: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21%,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0.79%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交易对方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前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达成销售类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北京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电动客车智能障碍物检测系统项目、北京19号线增购车项目,向关联人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销售短模组、车载设备。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与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达成销售类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北京新机场线一期项目,向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工程项目相关的产品及服务、信号系统备件设备、维修安装及相关服务。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达成销售类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因公司实施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项目,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信号系统地面设备。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达成销售类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提供信号系统备件设备、维修安装及相关服务。
交易价格及知识产权分配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与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达成采购类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一致性协调技术服务。
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6、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共同研发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和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向既有线的后备智能感知列控系统研制及现场验证》科研项目,构成与关联方共同实施科研项目。该项目将完成后备智能感知列控系统装备研制,开展车载系统调试并完成车辆室内及现场测试验证。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委托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研发经费,并负责项目验收;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承担方之一,按照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承担方之一,按照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66.00万元,其中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使用136.00万元,交控科技使用130.00万元,同时交控科技自筹300万元。
本项目将申请相关专利1项,相关知识产权为各方共有;使用知识产权的收益视后期市场情况另行约定;转让知识产权的收益按各方出资所形成无形资产价值比例分配(实际以审计金额为准)。
7、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和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共同研发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和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参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河北京车试验线测试验证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构成与关联方共同实施科研项目。该项目将共同进行试验线运行环境感知测试验证平台、试验线测试验证安全管理平台和试验线测试列车数字孪生平台研制和搭建,及其配套系统软件开发。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部分经费出资方,并负责项目验收。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组织牵头各参与单位推进项目,提供车辆制造和测试试验场地,配合整车调试试验;完成试验线测试列车数字孪生平台的硬件开发、集成和软件开发。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试验线测试验证安全管理平台、智能列车运行环境感知测试验证平台的硬件开发、集成和软件开发。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其中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使用192万元,交控科技使用108万元,同时交控科技自筹244万元。
本项目将申请相关专利3项,相关知识产权为共有;使用知识产权的收益原则上按各方出资所形成无形资产价值比例分配(实际以审计金额为准),具体视后期市场情况另行约定;转让知识产权的收益按各方出资所形成无形资产价值比例分配(实际以审计金额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