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条件,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股票发行时机、发行证券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具体认购办法,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代表公司磋商、拟订、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申报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如果将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反馈意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据此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6、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全权负责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切协议和文件,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若适用)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8、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1日
至2023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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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4、5、6、7、8、9、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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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莘、刘元
联系方式:0755-86359868
邮政编码:518053
电子邮箱:qygd@supermask.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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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