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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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2023-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上证基准做市国债ETF,场内简称:基准国债,扩位简称:基准国债ETF,认购代码:51110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含)调整为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含),即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均调整为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含)。

目前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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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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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永达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永达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永达股份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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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