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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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3-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拟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锁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组报告书(草案)(注册稿)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现将重组报告书中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个别数字或文字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迪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拟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锁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40,680,726股股份、向青岛宏坤元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330,645股股份、向宁波爱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811,532股股份、向申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678,227股股份、向宁波荻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755,821股股份、向爱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209,879股股份、向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79,262股股份、向兴迪(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436,394股股份、向芜湖旷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3,171,351股股份、向湖北长江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91,7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