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6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78,77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78,77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8号),同意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469,376股,并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7,877,50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6,300,3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577,19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378,7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378,775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2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1.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及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1,1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137,877,502股增加至138,358,655股。
2. 2023年9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三季度,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69,7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和美康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138,358,655股增加至138,428,427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嘉和美康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378,77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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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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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