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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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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8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2名激励对象,共计122,512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63%,回购价格为5.0746元/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6,487,123股变更为466,364,611股。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2,512股。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前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2022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修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具体详见2022年11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四)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1,059.1758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七)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八)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九)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十)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的118.03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原因,被董事会认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2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2,512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428,220,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54元,因此,公司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26元/股调整为5.0746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621,699.4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93),认为:截至2023年11月16日,公司已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款621,699.40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122,512元。

截至2023年12月5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7日